從統計來看,年底和年初是離職、跳槽最“旺”的時候,能比二、三季度高出30%左右。年底多半是一些中高層的變動,還有需要盤點、總結的行業,比如銷售,年底壓力非常大,任務完不成,或許就走了。節后離職多半是節前“忍”的結果,為了年終獎、帶薪長假,再觀望一下升級升職的機會。
跳槽,就如同談戀愛中的分手,和另一個人結婚,是需要成本的。事實上,差不多三分之一的人跳槽之后會后悔。因為在沒跳之前,你會拿新工作最好的一面跟現在工作最差的一面比,而過去之后,就全反過來了。關鍵在于,你是否真正考慮清楚自己最想要什么。比如年輕人需要經驗和錢,累點沒關系。女性到了三十歲,想生孩子,為了安穩的節奏而跳槽,錢反倒不太重要等。
有兩種這樣的人:
1、工作5年內的人,處于探索期,30%以上都會有過換工作的經歷。沒接觸過,怎么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歡呢?
2、6至10年就進入了發展期,但還是會有差不多20%的人因為自身的成長發生變動。再往后就是定型期,只有不到10%的人會愿意做出改變。
如果有了換工作的想法,我建議采用國外的做法,提前三個月到半年,每月拿出四分之一的薪水作為“跳槽資金”,以應對風險。
我可以這樣說,一份工作就像一段婚姻,沒有工作就像沒有婚姻一樣,裸辭其實和離婚很像。我本來期待著幸福的婚姻,結果非但沒獲得什么,還被家暴了,那為什么不離婚?每人都有一個“心理賬戶”,一份工作的“惡心程度”,如果可以用錢來彌補,那就可以繼續做下去。如果連錢都填不滿,都產生負能量了,還不如直接辭了。如果感覺賬戶是“平”的,不賺不賠,就不妨堅持下去,邊干邊找新的工作。
有蠻多人其實對自己的工作是沒有什么不滿的,然而那些不滿都是來自于其他人的負面情緒,反而沒有這些那就有點不尋常了,F在的人都是平等的,作為一個心態很好的人他會把所有的問題換角度去想,想通了就沒有什么了,一切都很自然了。有時候看到同事比你多拿了兩萬獎金或薪水,沒準“他爸是李剛”,沒準他跟領導關系好,沒準你還沒有發現他身上的價值……其實比較反倒也是件好事兒,但是不要拿它來尋煩惱,而是要作為一種動力。去創造你自身的價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