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業要求人才有“3-5年的工作經驗”,本人作為一個今年6月就要離開校園進入社會的工科應屆求職者,便遇到了諸如此類的各項“工作經驗”的“傷痛”。我沒有那么多的工作經驗,有的最多只是老師在課堂上傳授給我們的理論知識。我也明白“實踐出真知”,但是你如何要求一個在學校學習的學生能夠在沒有理論支持下的“真知灼見”。故此,我茫然了。從一開始目標職位的“設備工程師”,一再降低標準到“設備維修技術員”。這其中的妥協和無奈,大概也只有同是應屆求職者才明白的吧。
工作沒有著落,薪酬更是不敢高攀想象,我開始像無頭蒼蠅一般“潛伏”在各個門戶網站,著力研究北上廣城市的設備工程師的薪酬標準。也許是命運的指引,我了解到,在北京,各工齡段薪酬待遇:應屆畢業生4500元、工齡1-2年3500元、工齡3-5年7000元、工齡6-10年4500元。應屆畢業生的薪酬待遇居然跟有6-10年工作經驗的資深工程師持平。
這個發現讓我很激動。人們總說,剛剛畢業的孩子不要對薪酬要求太多。但是我想說的是,對工作類型已經無法控制與過多的選擇的我們,至少可以選擇自己應得的薪酬。至少是我自己,是依靠薪酬標準來衡量自己的工作好壞的。
引自:應屆畢業生不得不說的“工作經驗”之“痛” 作者:張斯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