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下午,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出《特種設備安全法》和《深圳經濟特區特種設備安全條例》實施后過期未檢違法即罰首張罰單。南山區高新科技園一公司使用的1臺檢驗不合格電梯,執法人員現場進行調查之后,對該電梯進行了查封。同時,按照新規定,執法部門對于此類違法行為,無須先經責令改正,逾期未改才予處罰,而是直接給予每臺3萬元的罰款。執法人員表示,該電梯于去年8月經深圳市特種設備安全檢驗研究院監測,發現其電氣安全裝置、柱塞極限開關的功能、手動上鎖裝置、旋轉部件的防護、門間隙、門的鎖緊、防沉降系統試驗等多項檢測指標不合格,按照當時的法律規定,依法要求其進行整改。
面對如此嚴格的新特種設備法,是否意味著電梯維保人員的壓力和責任也與日俱增,但相對于責任和壓力,維保人員的薪資待遇卻依舊怨聲不斷,不少維保人員感嘆道:責任越來越大,錢卻一直不漲,以后的電梯維保還怎么做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