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主管礦山各項技術,每月進行相關技術規范培訓;
2.組織各部門制定各項管理制度,并在管理過程中不斷優化和完善;
3.協調解決生產經營活動中遇到的各項難題;
4.貫徹落實國家技術方針、政策、法律法規和規章標準;
5.負責本礦山技術管理體系的建立,組織加強技術管理工作;
6.組織編制本礦山改擴建、技術改造方案、開拓工程以及相關配套工程等重大技術方案和設計;
7.負責本礦山采掘工程方案設計、采掘計劃、施工圖及作業規程編制、審核工作,并督促項目部按照設計和操作規程進行施工;
8.負責提出并組織研究解決資源合理開發、提高礦井機械化、自動化水平、環境保護和信息技術等重大問題;
9.負責組織制定重大技術改造方案(地質構造處理技術方案)的論證、設計審查,同時做好落實、協調和檢查工作;
10.負責公司井巷工程的方案設計、施工圖和施工組織設計;
11.組織制定礦山長遠規劃,及時編制年、季、月采掘技術計劃和生產探礦、地質探礦計劃,并定期分析總結;
12.組織和協調生產管理工作;
13.負責對生產作業計劃情況的檢查;
14.安排和控制生產作業進度;
15.負責各類信息的搜集上報和傳達;對生產過程調度、協調;
16.負責協調好生產與技術、營銷、質量管理等部門之間的工作;
17.負責井巷工程施工監督管理、工程質量管理、工程驗收;
18.負責設計、探放水方面的資料管理。
2.組織各部門制定各項管理制度,并在管理過程中不斷優化和完善;
3.協調解決生產經營活動中遇到的各項難題;
4.貫徹落實國家技術方針、政策、法律法規和規章標準;
5.負責本礦山技術管理體系的建立,組織加強技術管理工作;
6.組織編制本礦山改擴建、技術改造方案、開拓工程以及相關配套工程等重大技術方案和設計;
7.負責本礦山采掘工程方案設計、采掘計劃、施工圖及作業規程編制、審核工作,并督促項目部按照設計和操作規程進行施工;
8.負責提出并組織研究解決資源合理開發、提高礦井機械化、自動化水平、環境保護和信息技術等重大問題;
9.負責組織制定重大技術改造方案(地質構造處理技術方案)的論證、設計審查,同時做好落實、協調和檢查工作;
10.負責公司井巷工程的方案設計、施工圖和施工組織設計;
11.組織制定礦山長遠規劃,及時編制年、季、月采掘技術計劃和生產探礦、地質探礦計劃,并定期分析總結;
12.組織和協調生產管理工作;
13.負責對生產作業計劃情況的檢查;
14.安排和控制生產作業進度;
15.負責各類信息的搜集上報和傳達;對生產過程調度、協調;
16.負責協調好生產與技術、營銷、質量管理等部門之間的工作;
17.負責井巷工程施工監督管理、工程質量管理、工程驗收;
18.負責設計、探放水方面的資料管理。
職位類別: 總工程師/副總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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